男翻窗闖南投縣立泳池「性騷擾男童」 判拘役30天

南投縣23歲廖姓男子翻窗闖進泳池男性更衣室,涉嫌猥褻男童,遭簡易判決處刑拘役30日。(民衆提供/楊靜茹南投傳真)

南投縣23歲廖姓男子曾在縣立三和游泳池觸摸他人臀部等部位涉嫌性騷,去年暑假遭泳池管理員拒絕進入,竟翻窗闖進泳池男性更衣室,他裸身以下體猥褻1名小男童,男童嚇得逃開,檢警將他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南投地院審酌他事後積極治療,判處拘役30天。

判決書指出,三和游泳池位於南投縣政府旁,許多家長在暑假送孩子去學游泳,但廖姓男子常搭公車到三和游泳池,未經他人同意,涉嫌觸摸他人臀部等私密部位涉嫌性騷,由於他有中度心智功能障礙,曾獲不起訴處分,去年7月他至三和游泳池,由於他素行不良,遭泳池管理員拒絕進入,竟翻窗闖入肇事。

廖男翻窗進入游泳池的男性更衣室,裸身看見一名男童正在更衣,尚未穿衣褲,竟抓着男童的手用下體猥褻男童,男童嚇得逃開,家屬憤而報警,國民黨立委遊顥團隊、民衆黨南投縣議員簡千翔也要求三和游泳池主管單位縣府教育處強化安全管理。

廖男接受檢警偵訊時坦承犯行,指管理人員拒絕他進入,他纔會翻越窗戶闖入,全案南投地檢署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

南投地院刑事簡易處刑,審酌被告無犯罪前科,品行尚佳,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家境貧困,事後積極治療,依成人故意對兒童犯性騷擾罪處拘役30天,予以從輕量刑,判處拘役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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