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2.0新制上路 新北4萬屋主爲省稅遷戶籍

因房屋稅新制上路後,新北約有4萬戶屋主爲省稅而遷戶籍。(本報資料照片)

新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案今年1月22日經議會三讀修正通過,爲配合房屋稅條例修正,採自住減稅、多屋重稅方向,依照財政部公告之稅率級距基準制定。新北市稅捐處統計,因新制上路後,約4萬戶屋主爲省稅而遷戶籍,可適用自住稅率課徵房屋稅,現今全新北市約121萬戶適用自住稅率。

稅捐處表示,房屋稅2.0新制新增自住房屋自2024年7月起必須「設有戶籍」才能享有房屋稅自住優惠稅率規定。只要在2025年3月24日前辦理戶籍登記,不用提出申請,即可繼續享有自住優惠稅率1.2%。如果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僅持有1戶自住房屋,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稅率還可降到1%。

稅捐處房屋稅科專門委員劉恩璇表示,新制上路前,新北原有141萬戶適用自住稅率,因新制規定,必須設籍在房屋內,目前已有設籍約121萬戶,未設籍的仍有近20萬戶左右,約4萬戶遷戶口設籍,可適用自住稅率。

劉恩璇說,部分無法遷戶籍的民衆認爲,過去房屋稅自住稅率未規定辦理戶籍登記,只要實際居住,本人、配偶及子女還有3戶名額可按自住稅率課徵,現因需要遷戶籍,若無配偶或直系親屬的民衆可辦戶籍登記,如今只有他本人能設籍,自覺遭受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