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 雲林3千人遷戶籍

中央今年實施「囤房稅2.0」新制,雲林縣今年15萬4000多戶被課稅房屋中,非自住房屋有3萬6079戶必須加稅。(周麗蘭攝)

中央今年實施「囤房稅2.0」新制,雲林縣今年15萬4000多戶被課稅房屋中,非自住房屋有3萬6079戶必須加稅,由於今年新法剛上路,財政部放寬申請期限,6月2日前將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任1人遷入戶籍,仍可適用自住優惠稅率1.2%或1%,迄已3000多人完成遷戶籍。

今年4月不少民衆接到房屋稅單嚇一跳,因稅金比去年多了1倍以上,不少民代都接獲陳情,雲林縣稅務局電話也響不停,民衆大多詢問稅金是否算錯?不過,當得知只要把戶籍遷入就可恢復自住優惠稅率,有人趕忙遷戶籍,有人則因單身無法解套。

縣議員李明哲28日質詢,中央實施「囤房稅2.0」對雲林縣衝擊多大、民衆如何因應。稅務局統計,今年雲林縣被課稅的房屋15萬4000多戶,新制上路受影響戶數10萬3383戶,增加1.24億元房屋稅。

受影響的10萬多戶「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從1.2%降爲1%者有6萬5469戶;「非自住」房屋稅率原本1.5%依所有權人在全國擁有的戶數課徵差別稅率1.5%至4.8%,共有3萬6079戶。其餘變動的1835戶是房屋現值11萬2000元以下原本不必課稅,今年改最多隻能持有3戶,超過也要課稅。

稅務局長李俊興說,房屋稅新制今年5月1日首次開徵,依規定要在3月24日前完成該屋的戶籍登記及申報期限,今年放寬到6月2日,目前已有3000多人完成遷戶籍,6月2日是最後一天。

李明哲指出,雲林旅外工作鄉親多,不少單身者也在外縣市購屋,父母過世後繼承鄉下老家產權、農業用房屋,卻因此不符合「全國僅一戶房屋」規定,被課徵非自住房屋稅率,形同懲罰單身,盼稅務局反映縣民心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