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麪“多半”袋是商標,消費者如何辨別“障眼法”?
(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周學津)白象“多半袋面”系列產品背後包裝上顯示,“多半”是註冊商標,白象“多半”產品商標引起熱議。6月6日晚,白象企業在致廣大消費者、網友和各界朋友的一封信中表示,“即日起,原‘多半’系列產品更名爲‘麪餅 120克’、原‘多一半’系列產品更名爲‘麪餅 110克’並將在本月內停止生產原包裝產品,後續終止使用‘多半’‘多一半’產品名。”
從文字表面意思上,易造成消費者誤解
北京市京師律所事務所律師張平告訴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規定:容易使公衆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不得作爲商標使用。“多半袋面”“多半桶面”從文字表面意思上,顯然容易造成消費者的誤解。“這些在產品外包裝上採用較大字體進行宣傳,系採用商標本身作爲廣告宣傳的內容之一,如果該內容與實際不符,也涉嫌構成虛假宣傳。”張平說。
普通消費者該如何破除“商標障眼法”?
“消費者要仔細辨別產品外包裝,特別要注意名稱、文字中是否標明註冊商標或註冊標記,比如®和TM。”山東齊魯律師事務所律師黃帥介紹,®是英文Registration(註冊)的縮寫,表示該商標已完成註冊,是註冊商標,而“TM”是英文Trademark(商標)的簡寫,一般代表已經向商標行政管理部門提出註冊申請,但尚未獲準註冊的商標或者尚未申請註冊的商品。“商標僅代表名稱受商標法保護,不意味着名稱描述的內容被監管部門認證爲真實。”黃帥說。
張平表示,“消費者選擇商品,不要過於輕信產品包裝的宣傳文字內容,而是要看清楚產品質量、配料表等實質性的信息,避免被誤導而衝動消費。當然,也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舉報,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