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廢死公投遭中選會封殺 藍批綠民主殺手

擋下公投案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右)昨主持記者會,說明中選會決議反廢死公投非屬「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礙難辦理公民投票。記者邱德祥/攝影

立法院日前通過「反廢死」、「核三重啓」公投案,依公投法規定,今年公投日爲八月廿三日,公民投票日九十天前應公告相關事項。中選會委員會昨壓線開會,決議反廢死公投非屬「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礙難辦理公民投票,至於核三重啓公投則定於八月廿三日投票。

反廢死公投案遭封殺,國民黨朱立倫表示,民進黨三大主張:臺獨、廢除死刑、廢除核電,當立法院通過核電延役,民進黨堅持要廢除核電;當國民黨要透過全民公投來廢除死刑,民進黨因爲害怕與意識形態,把廢死公投免除掉,連表達意見的權利都不給民衆,民進黨真正是臺灣民主的殺手,是臺灣民主的墮落者,完全跟民意逆風而行。

周春米:屏東有權決定未來

至於核三重啓公投,屏東縣長周春米表示,原本應以專業審議的核電延役,卻被用草率修法與付諸公投手段,在缺乏社會對話,看不到專業,更沒有科學數據情況下,浪費社會成本進行撕劣式的公投,缺乏程序正當性。「屏東不是二等縣市,屏東人有權決定自己的未來。」

國民黨立院黨團提出反廢死公投,中選會昨表示,針對「您是否同意『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判處死刑不須一致決』之政策?」公投案,決議不符合公投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主要理由爲依憲法法庭一一三年憲判字第八號判決,科處死刑之判決,應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之一致決。

中選會:非創制或複決範疇

中選會表示,憲法訴訟法規定,憲法法庭裁判,有拘束各機關及人民之效力;各機關並有實現判決內容之義務,立院也受憲法裁判內容拘束。該公投提案以憲法判決主文爲標的,本公投案另涉及法院組織法之修正,具有「立法原則之創制」性質,已非屬「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範疇。

至於民衆黨團提出的「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公投案,中選會說,本案屬能源政策,且已於今年五月十七日停止運轉之第三核能發電廠交付公投決定是否繼續運轉,應屬「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範疇,定於八月廿三日投票。

藍委:中選會無權審公投案

至於公投是否綁罷免,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表示,需等到二階連署送件查覈查對,經中選會公告成案後,廿日至六十日內投票;至於公民投票,依照公投法廿三條是每兩年的八月第四個星期六辦理投票,這是現行法令規定。

陳朝建說,以往辦理全國性的公投案經費預估,若以一案公投辦理爲例,預估至少約需九點二億元以上。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說,獨立機關已死、民主喪鐘已敲響。民進黨早就預測到反廢死公投一旦進行,結果將讓民進黨極爲難堪。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表示,中選會無權審查立法院所通過的公投案,中選會的做法基本上違法違憲。

民衆黨團副總召張啓楷說,很高興核三重啓公投案能通過,讓人民能表達對於能源政策意見,但反廢死公投卻被中選會擋下,中選會不該如同之前被廢止的公投審議委員會,擋住最大民意展現的機會。

民意反廢死 立法院日前通過「反廢死」公投案,但中選會昨天表示,礙難辦理公民投票。圖爲民衆上街遊行主張「反廢死」。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