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則比照酒駕?學者:無照駕駛須系統修法
交通部擬修法,無照駕駛將來比照酒駕懲處重罰,但學者指出,酒駕懲處從一九九九年起不斷修法,就是因爲沒有系統及邏輯,才需要一改再改,無照駕駛修法是重大政策,應花時間思考,一次到位,降低外界爭議。
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理事羅宜表示,過去民團訴求無照駕駛納入刑法相關的修法,畢竟無照駕駛並沒受到完整交通教育訓練,建議針對加嚴無照駕駛懲處,可從撞人致重傷或死亡涉及刑法,加嚴至發現無照駕駛,無論有無傷人都以刑法懲處。
中央警察大學交通學系教授蔡中志表示,危險駕駛不只是無照駕駛,無照駕駛分爲很多不同情況,像是青少年無照、被吊銷吊扣硬上路的無照、高齡未依規定換照的無照駕駛,臺灣應比照日本、香港,建立完整的換照系統。
蔡中志指出,現行駕駛換照制度寬鬆,交通部應建立全面駕駛執照分級制度,經駕駛訓練、交通講習後拿到初級駕照,經固定時間的駕駛表現才能拿到正式駕照。拿到正式駕照後,也要規定固定時間就需回訓及換照,這樣纔能有效發現不符合駕駛資格者。
至於無照駕駛比照酒駕方式懲處,蔡中志說,酒駕懲處從一九九九年起不斷修法,就是因沒系統及邏輯,才需一改再改,無照駕駛修法是重大政策,應花時間思考,有邏輯、系統性的修法,以降低外界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