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觀點-跨國貿易人權議題遵法新篇章—從巨大被美國海關發暫扣令談起

自行車製造龍頭巨大機械遭美國CBP以涉及強迫勞動爲由,對其臺灣製造的自行車及零配件發佈暫扣令,震撼產業界。圖/本報資料照片

2025年9月24日,臺灣自行車製造龍頭巨大機械,遭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以涉及強迫勞動爲由,對其臺灣製造的自行車及零配件發佈暫扣令(WRO),震撼產業界。臺灣過去雖曾有企業被髮布暫扣令,但全部集中在遠洋漁業。巨大案是美國首次將暫扣令延伸至臺灣製造業。過去臺灣企業或認爲遵守國內法規即已足,但巨大案清楚顯示:在全球貿易體系中,國際人權標準已成爲企業能否進入歐美市場的關鍵。

■核心爭議:母國招聘費的法律灰色地帶

巨大案的核心爭議,在外籍移工的招聘費問題。CBP調查指出,巨大存在「債務束縛」等國際勞工組織(ILO)定義的強迫勞動指標。調查顯示,巨大的移工需在母國支付高額招聘費,這些費用往往需要借貸,形成沉重的債務負擔。巨大公司雖迴應自2025年1月起已實施「零招聘費」政策。但美國勞工部的報告指出,巨大「拒絕退還」既有移工過去支付的費用,因此「債務束縛風險仍然存在」。

關鍵的問題在於:移工在母國支付的仲介費,是否違反臺灣法律?答案是否定的。臺灣《就業服務法》及相關法規,僅規範臺灣仲介公司在臺灣境內的收費規定。至於移工在印尼、越南等母國支付給當地仲介的費用,臺灣政府無法也無權管制。此形成政府及用人業者「依法行政卻不符國際標準」的尷尬局面。

■國際人權標準已成企業生存關鍵

美國這次執法行動,標誌着國際人權組織倡議多年的「零招聘費」(Zero Recruitment Fee)原則,已從道德呼籲轉化爲實質的貿易壁壘。臺灣企業必須認清:在全球供應鏈重組的趨勢下,「符合臺灣法規」已不足以保證產品能進入歐美市場。企業需要主動採取行動降低風險,包括:全面承擔移工招聘的所有費用(包括母國仲介費)、爲過去支付費用的移工提供補償、建立透明的申訴機制、接受獨立第三方稽覈等。巨大雖已採取部分改善措施,但因拒絕退費而被美方認定風險仍存,這給其他企業上了寶貴一課。

政府也應正視這個系統性問題。零招聘費議題在人權領域,絕非新議題,過去數年,諸多臺灣外國商會、國際人權學者等皆曾直接間接向政府反應改善此問題。但實務上因少見國際裁罰案例,加之改革跨國法制的難度,故進度延宕不前。巨大案彰顯此類人權與貿易牽連之問題已近在眼前。政府若無法單方面管制移工母國仲介費,仍可透過與跨國的雙邊協議,建立聯合稽查機制,甚至考慮促使臺灣企業直接與來源國政府合作直接招聘,繞過仲介,來因應此一問題。若不及早改革,未來可能有更多臺灣企業面臨類似困境。

巨大案不是終點,而是起點。它提醒臺灣企業和政府:在國際貿易中,人權標準不再是選配,而是基本配備。唯有從制度面根除債務束縛問題,臺灣企業才能在全球供應鏈人權審查的新時代中穩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