噁男酒下藥迷昏女友再性侵...想用800萬和解失敗判關9年定讞
王姓男子5年前和女友用餐後投宿旅館,趁女友在洗澡時在啤酒中摻入FM2,讓女友喝下陷入昏睡,再性侵得逞,他事後頻求女友原諒,更私下提出800萬元和解金,但未獲原諒,最高法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9年徒刑,全案定讞。
王男2019年12月和女友交往,兩人2020年4月4日晚間相約用餐,併到酒吧飲酒後入住旅館,他隔日凌晨趁女友到浴室洗澡,將女友尚未喝完的水蜜桃口味的啤酒倒入杯子,再摻入FM2。女友沐浴完畢,喝下摻藥的啤酒,陷入昏睡、意識不清,王趁機性侵得逞。
女友清醒後到醫院採檢尿液,並報警處理。王坦承和女友發生關係,並於同日上午11時許先行離開旅館,女友則到下午2點才清醒,但他否認犯行,供稱他沒有下藥,更沒有違反女友意願性交。
律師也替他辯護指出,雖然王曾經向女友表示「人都會犯錯,但拜託別毀了我」,那是因爲女友發現王偷吃,不能排除女友由愛生恨,爲使王受罰才說謊,且本案不能排除旅館未確實清潔杯子,或女友誤喝他人摻入藥物酒類的可能性。
法院根據尿液檢驗報告,女友檢體確實驗出FM2,且根據王和女友對話,王犯後面對女友質問並未否認下藥性侵,且王還主動不斷提高和解金,從100萬元增加至800萬元,認定王確實犯案。
一、二審均考量王犯後否認犯行,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9年徒刑,王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認爲判決認事用法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並通知檢方啓動防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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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