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桃園收容機構執行長私吞近千萬公款還性侵院生 起訴求21年重刑

桃園市某少年收容機構張姓執行長被查出一家赴日旅遊、子女學雜費都由該機構埋單,還私下成立某樂團爲名義的公司,販售機構產品,誤導民衆以爲消費可幫助機構。侵佔近1000萬元資金,且利用管理、接觸院生及員工機會強制猥褻、性交,桃園地檢署依業務侵佔、強制猥褻等罪嫌提起公訴,張也被求刑21年。(本報資料照片)

桃園市某少年收容機構張姓執行長被查出一家赴日旅遊、子女學雜費都由該機構埋單,還私下成立某樂團爲名義的公司,販售機構產品,誤導民衆以爲消費可幫助機構。侵佔近1000萬元資金,且利用管理、接觸院生及員工機會強制猥褻、性交,桃園地檢署依業務侵佔、強制猥褻等罪嫌提起公訴,張也被求刑21年。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林奕瑋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桃園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偵辦桃園市某少年收容機構侵佔及妨害性自主案件偵查終結,認爲張男涉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業務侵佔、強制性交、對精神障礙女子犯強制猥褻等罪。另3人涉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業務侵佔等起訴。

檢方審酌張男等4人明知道該機構爲庇護弱勢實踐公益目的,原應善用公益資源照顧弱勢院生,卻恣意挪用機構資金近1000萬元供其等私用,惡性重大。且張男身爲執行長,利用利用管理及接觸院生、員工之機會強制猥褻、性交被害人,所爲嚴重侵害被害人身體自主與人格尊嚴,造成被害人身心難以回覆之傷害,並動搖社會對公益機構的信任,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21年,其餘6年至6月不等。

檢方調查,張男私下成立某樂團名義的公司,再以該機構名稱餐與表演,或是在網路販售該機構製作的蛋黃酥、滷鴨翅,使民衆誤以爲販售所得全屬該機構而購買,並匯款到該樂團名義的公司。2017年9月12日起至2025年2月15日侵佔841萬餘元。

此外張男等人2020年9月至2023年3月,利用不知情員工籤立提供領據申領勞務費,侵佔約78萬餘元。此外張男和妻子、子女及另名洪姓民衆等6人到日本遊玩,卻以教會赴日交流名義覈銷37萬元。挪用機構繳納子女學雜費39萬餘元。

此外張男2022、2023年利用管理及接觸院生機會,以刮痧名義強制猥褻2名院生,更假借刮痧治療子宮肌瘤爲由,按摩員工進而以手指強制性交。檢方接獲通報張男對院生涉犯加重強制猥褻及桃園市社會局告發侵佔款項,立即指派檢方偵辦。並在今年4月14日收所,並羈押禁見張男等3人獲准,查扣相關帳戶。

檢方說,此案由桃園市政府社會局主動告發,展現行政與司法攜手合作、共同維護公共利益的決心。本署呼籲收容機構作爲社會公益團體,深受社會各界信賴,本應善盡社會責任,妥善照顧安置個案,協助其穩定生活與自立發展,若有濫用社會信賴違法亂紀,本署將依法查辦,決不寬貸,以確保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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