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收容機構執行長性侵院生遭求重刑 社會局:已加強兒少保護機制
桃園市某少年收容機構張姓執行長涉嫌藉刮痧、治病爲由分別對收容少女及女員工伸狼爪,桃園地檢署偵結,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將張起訴,並求處張21年徒刑。桃市社會局表示,案發後皆持續、密切關注該機構兒少狀況,也要求各機構每年辦理性侵害、性騷擾相關訓練,加強維護兒少權益。
檢方調查,張男2022、2023年利用管理及接觸院生機會,假借刮痧名義,對2名院生強制猥褻,更以治療子宮肌瘤爲由,對1名員工指侵得逞。
張男自2017年起也私設公司,卻以收容機構的名義參與外界表演,並在網路販售蛋黃酥、滷鴨翅等商品,讓民衆誤信是福利機構的生產商品。
此外,張男等人2020年9月至2023年3月,利用不知情員工籤立提供領據申領勞務費,侵佔約78萬餘元。張男還和妻子、子女及另名洪姓民衆等6人到日本遊玩,卻以教會赴日交流名義覈銷37萬元。另挪用機構經費繳納子女學雜費39萬餘元。
桃園地檢署偵結,依妨害性自主、業務侵佔等罪將張等4人起訴,求處張21年徒刑,其餘共犯6年至6月不等。
社會局今表示,該案接獲檢舉後即依兒少法調查,除要求機構調整疑涉案人員的相關職務外,亦安排兒少接受心理創傷輔導、衛教及法律協助。目前該機構未再收容新案,尚有收容9名男性兒少,該局持續、密切關注兒少受照顧狀況。
至於財務部分,社會局實地財務查覈後,發現該機構確實涉財務違法支用;當時已函文諭知違法,惟該機構仍一意孤行,不願返還違法支出,社會局爲維護兒少相關權益因此主動告發。
社會局表示,案發後已訂有機構兒少零用金制度、加強財務查覈及要求各機構每年辦理性侵害、性騷擾相關訓練,也更落實安置兒少的申訴管道及宣導,不定期訪查並抽訪安置兒少,以加強關懷。
桃園某收容機構張姓執行長涉嫌對收容院生及員工伸狼爪,桃園地檢署偵查終結,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起訴。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