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某收容機構執行長 涉A千萬、性侵 求刑21年
桃園市某收容機構張姓執行長等4人涉及侵佔近千萬元,張還涉及性侵員工、猥褻2院生,桃園地檢署依業務侵佔、妨害性自主等罪起訴。(賴佑維攝)
桃園市某收容機構張姓執行長猥褻2名院生、性侵1位員工;一家人赴日旅遊、子女學雜費都由機構埋單,更私設公司爲幌子,讓民衆誤認消費購買蛋黃酥、滷味可幫助機構,7年多侵佔機構近1000萬元。桃園地檢署依業務侵佔、妨害性自主等罪起訴張等4人,並對張求刑21年。
桃檢強調,本案是由機構主動告發,偵辦後已查扣張姓執行長等人帳戶存款763萬多元,以及美金8948.7元,徹底剝奪犯罪所得。
張男在地方頗有名氣,但他私下成立以樂團爲名義的公司,再以機構名稱參與表演,或是在網路販售機構製作的蛋黃酥、滷鴨翅,使民衆誤認販售所得全屬機構而購買,結果卻是流入樂團名義公司。檢方清查,自2017年9月12日起至2025年2月15日共侵佔841萬餘元。
另張男等人2020年9月至2023年3月,利用不知情員工籤立領據申領勞務費,侵佔約78萬餘元;張男還和妻子、子女及另名洪姓女生活輔導員等6人到日本北海道遊玩,卻以教會赴日交流名義覈銷37萬元,他還在臉書高調稱帶孩子到日本圓看雪的夢;張也以子女學雜費繳款單要機構繳錢,請領39萬餘元。
起訴指出,張男還假借刮痧名義,撫摸2收容女院生隱私部位,並稱治療子宮肌瘤性侵女員工。
檢方認爲,張男及妻子、吳姓生活輔導組長、洪女涉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業務侵佔,張另犯強制性交、對精神障礙女子強制猥褻等罪,對張求刑21年,另3人求刑6月至6年不等。全案移送桃園地院審理後,張和妻子裁定羈押、洪女8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