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屋族房屋稅壓力山大 稅務局教你這招稅金省三倍

多屋族將房源釋出,能降低稅務負擔。記者遊智文/攝影

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俗稱囤房稅)上路後,針對「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提高至3.2%至4.8%不等,大幅增加房東稅負。不過,桃園稅務局提醒,若將房屋投入公益出租或作爲社會住宅使用,則可享有僅1.2%的優惠稅率,最高稅金可省下三倍,藉此鼓勵閒置房屋活化利用,增加租賃市場供給。

稅務局指出,只要是合法建物,且供住家使用,經主管機關認定爲公益出租人或社會住宅,於有效期間內,稅務局會主動依據主管機關提供的名單或覈定函,覈定適用1.2%優惠稅率徵收房屋稅,無須屋主再額外提出申請。若納稅人已依原稅率繳納過高的房屋稅,稅務局也會主動辦理退稅。

稅務局提醒,房屋稅按「年」爲單位課徵,每年稅期從前一年的7月1日開始至當年的6月30日止,只要認定期間涵蓋課稅年度,即可適用優惠稅率。例如,若某房屋被認定爲公益出租或社宅的期間爲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則2025及2026兩個課稅年度的房屋稅都能享有1.2%的優惠稅率。

新制上路後,稅率差距擴大,納稅人若持有非自住房屋但未活化使用,將面臨明顯的稅負壓力;反之,若配合政策投入公益出租或社宅計劃,則能在降低稅金支出的同時,也協助穩定租屋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