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金融監管部門提示“代理退保”存多重風險
近年來,“代理退保”“代理維權”等保險業“黑灰產”活動高發,多地金融監管局密集發文提示稱,誘導保險投保人委託代辦“全額退保”等行爲,不僅嚴重擾亂了正常金融市場秩序,還嚴重侵害了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費者應保持理性,提高警惕,如確需退保,應通過正規渠道解決。
綜合陝西、湖南等多地金融監管局日前發佈的提示來看,“代理退保”騙局主要有以下幾個套路:
其一爲冒用身份、虛假宣傳。不法中介常常冒充監管部門、金融機構人員,博取消費者信任後,進行欺騙性虛假宣傳。同時,往往以“全額退保”“免費諮詢”“代理維權”等爲幌子,聲稱金融機構產品“有問題”“不划算”或存在“誤導銷售”,誘導或慫恿保險投保人進行退費、退保,並謊稱由其代理可“減少損失”。
其二爲阻斷溝通。不法中介在誘導消費者委託其“代理退保”時,常常要求消費者提供詳細的個人信息及保單情況並簽署代理退保協議,後以“全權代理”之名,阻斷消費者與監管部門、金融機構之間的正常溝通,控制消費者的信息和決策,切斷消費者依法合規維權渠道。
其三爲僞造證據、惡意投訴。不法中介利用消費者急於解困、挽回損失等心理,誘導消費者僞造證明材料,教唆或直接代替消費者向監管機構惡意投訴,向金融機構施壓,達成目的後要求支付高額費用進行非法牟利。
地方金融監管機關提醒稱,委託不法中介“代理退保”將給消費者帶來多重風險。比如,在經濟損失風險方面,“代理退保”通常通過高額收費牟利,收取退保金額20%至50%甚至更多的高額“手續費”“諮詢費”,有的還會通過控制消費者賬戶等方式直接截留、侵佔退保資金。另外,可能在消費者終止保險合同後要求“退舊投新”,購買其推薦的所謂“高收益”“高保障”的“理財產品”形成“連環套”。
在非法中介挑唆、慫恿之下,消費者若貿然終止保險合同,將會喪失正常保險保障,再次投保時由於個人風險狀況、年齡及健康狀況發生變化,可能面臨重新計算等待期、保費上漲、被拒保等風險。
更重要的是,“代理退保”中的不法中介通常教唆、指使一些法律意識淡薄的消費者編造理由、僞造證據進行投訴、舉報或誣告,干擾正常金融秩序,使消費者面臨被訴訟的法律風險。
多地金融監管機關同時提示稱,金融消費者應理性、謹慎決策,同時通過正規渠道、合法途徑解決訴求和糾紛。
有關部門指出,消費者在選擇和購買保險產品時,要充分考慮自身的實際需求、經濟承受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瞭解清楚產品屬性、合同條款的詳細內容,做到理性消費。如需退保,也應謹慎理性辦理,對“代理退保”提高警惕,尤其要慎重對待所謂的“退舊投新”“高收益”產品等宣傳,防止上當受騙。
“有問題首先要向保險機構或監管部門諮詢,通過正規渠道、合法途徑解決訴求和糾紛,依法合理維權。”陝西金融監管局表示,消費者應樹立依法維權意識。湖南金融監管局也提示稱,退保可通過保險公司官網、客服熱線、網點櫃面等渠道辦理;保險合同糾紛可向當地保險行業協會等組織申請調解,或依法通過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如保險公司涉嫌違反保險監管法律法規,可通過信函、來訪等方式向當地金融監管部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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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經濟參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