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性侵猥褻2男童 宜蘭某國小狼師重判8年10月定讞

▲宜蘭某國小爆發代理老師性侵2男童案件。(AI協作圖/記者吳銘峰製作,經編輯審覈)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許姓男子擔任宜蘭縣某國民小學代理老師期間,竟對班上2名男童下手,他多次脫光衣服後以下體磨蹭男童;甚至逼迫男童爲他口交、打手槍,最誇張的一次,是趁着午休2男童都在教室內,打算一起性侵、猥褻。最高法院審理後,將他判處有期徒刑8年10月定讞。

判決指出,許男於2018年8月起到隔年的7月止,擔任宜蘭某鄉村的國小代理老師一年。當時許男擔任四年級的老師,但他竟對班上2名9歲、10歲的男童下手。

2018年11月29日下午,許男將男童阿偉(化名)帶到自己的房間,隨即脫下上衣、褲子,並趴在阿偉身上,以身體往前後移動之方式,磨蹭阿偉下體,阿偉當場表示不想做、很噁心,但許男並未立刻罷手,猥褻得逞。而後又將阿偉帶進房間內,除了脫光衣服磨蹭以外,更逼阿偉口交,還要阿偉幫他打手槍,得逞2次。而在當年底到隔年放寒假前,許男利用午睡與阿偉同蓋一牀棉被時,拉阿偉的手幫自己打手槍,一週2到3次,共計得逞14次。

此外,許男也對班上另一名男童阿文(化名)下手,也是以相同手法,帶到房間內自己脫光衣服,朝對方前後磨蹭、口交、打手槍的方式猥褻、性侵得逞15次。甚至還有一次他命阿文趴在牀上企圖侵犯,但最後未能得逞。

最誇張的一次,是在2019年寒假前某一日,許男趁着午休2男童都在教室內時,先逼迫2人輪流對他口交,之後欲侵犯阿偉,但沒能成功。2名男童在被猥褻、性侵期間都曾表達過不願意,但仍被侵害。最後許男企圖3P的事情被同學得知後,同學轉而告知班上導師,全案因此爆發。許男遭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將許男判刑12年,二審高等法院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有期徒刑8年10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6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