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往返川渝兩地買賣“上頭電子煙” 10餘人獲刑丨禁毒日

在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中,最高法刑五庭庭長李睿懿介紹,近年來,毒品犯罪案件數量整體上仍呈下降趨勢,毒情形勢持續向好,另一方面,新型毒品犯罪問題日益突出,濫用羣體低齡化、犯罪主體年輕化特徵愈加明顯。

“上頭電子煙”就是新型毒品的一種。記者從在川渝法檢兩院聯合舉行的禁毒活動中瞭解到一起關於“上頭電子煙”的案例。這起案例中,多人因售賣“上頭電子煙”獲刑。他們之中,年齡最小的是一名“00後”。據瞭解,該案成爲川渝跨區域禁毒協作典型案例。

多次往返川渝兩地買賣“上頭電子煙”

十餘人被抓獲

近年來,一些犯罪分子以“比普通香菸有勁”的“上頭電子煙”誘惑年輕人,使其落入毒品圈套。這種電子煙與普通電子煙外觀相似,實際上是一種新型毒品。

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期間,楊某明知依託咪酯已被列入國家管制,仍多次單獨或帶領鄧某林等14人前往重慶開州區聯繫售賣含有依託咪酯成分電子煙的賣家,購買電子煙吸食並販賣,各被告人違法所得共計118090元。

記者從判決書梳理了解到,這起案件中,涉及多人購買、販賣“上頭電子煙”。比如,楊某不僅帶其他幾人前去購買,每次收取好處費500元左右,還自己購買電子煙買回售賣給他人,售價在1200元至1600元不等。

很快,在這些吸食“上頭電子煙”的人中,“一傳十十傳百”,犯罪網絡擴大,其中最小的一名吸食人員出生於2000年。這些販毒人員選擇交易“上頭電子煙”的地點隱晦。比如選擇深夜酒吧、KTV,或者指定某個廣場、小區、醫院附近、路邊等,交易迅速。

該案承辦法官羅文兵介紹,根據庭審現場嫌疑人的供述,他們大多是在娛樂場所,通過一些所謂的“朋友”接觸到“上頭電子煙”。“就試一下。”“一支菸而已。”就這樣一步步走入毒品的深淵。

令他印象深刻的,有一名女性罪犯,實際上她並無吸毒史,此前也長期經營着自己的生意。卻因爲交友不慎,在男友的蠱惑下“送貨”,觸犯了法律的底線。審判現場,她數次落淚,對自己的行爲懊悔不已。

川渝跨區域禁毒協作

多人犯販賣毒品罪獲刑

大竹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楊某等11人爲謀取非法利益,多次販賣含有依託咪酯成分的電子煙,已構成販賣毒品罪,依法判處各被告人二年三個月至七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各被告人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宣判後,其中的被告人唐某添提出上訴,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現已生效。

法官提醒,電子煙迷惑性較強,公衆一定要注意分辨。尤其是在娛樂場所,或者面對價格離譜的電子煙時,要多加留心,注意識別,增強防範意識,避免掉入“毒坑”。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在2024年,達州警方與重慶開州警方聯動偵破一起跨區域涉依託咪酯違法犯罪案件,抓獲該犯罪團伙上下線共計76人,涉及達州5個縣(市、區),繳獲依託咪酯電子煙煙油5.79公斤、煙桿8000餘支。截至目前,達州法院已對其中32人依法判處六年六個月至七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追繳違法所得。

新聞多一點 依託咪酯是啥?

依託咪酯是一種不溶於水的白色粉末狀物質,爲非巴比妥類靜脈短效催眠藥,在醫療上主要有水劑和乳劑兩種劑型。因其對呼吸和循環系統的影響較小,且無組胺釋放作用,因此是麻醉誘導常用的藥物之一。

2023年9月6日,國家藥監局、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發佈《關於調整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目錄的公告》,將依託咪酯(在中國境內批准上市的含依託咪酯的藥品製劑除外)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從2023年10月1日起執行。這意味着,依託咪酯(在中國境內批准上市的含依託咪酯的藥品製劑除外)屬於刑法意義上的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