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牽涉前立委陳歐珀收賄案 聯興國際前董事長洪英正做出澄清
▲聯興國際前董事長洪英正對於前立委陳歐珀收賄案作出的判決牽涉他個人部分作出澄清。(圖/記者張佩芬攝)
記者張佩芬/臺北報導
針對媒體報導前立法委員陳歐珀涉嫌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賄賂,並利用其立委職權推動《商港法》修法,並協助業者爭取降低碼頭租金、疫情補助等商業利益一事,聯興國際前董事長暨臺灣商港事業發展協會理事長洪英正表示尊重檢察官的偵查結論,惟因起訴他個人內容與事實不符,澄清如下:
一、 報導中提及陳歐珀委員曾於立法院提出「撤銷高雄洲際碼頭公開招募案」、「降低港區土地租金及超額退職金案」、「疫情紓困方案」、「商港法條修正案」等提案,均系商港協會依據會員意見,經理監事會議決議後,向立法院提出反映與陳情。上述事項與本人及聯興公司並無任何關聯。尤其「疫情紓困方案」及《商港法》修法等事宜,均發生於本人未擔任商港協會理事長期間,並非本人所爲。
二、商港協會召開會議時,交通部航港局及港務公司均有派員參與。理監事會議旨在爲會員及產業發聲,交通部與港務公司亦充分了解協會意見與產業需求。協會未要求陳委員必須於立法院提案,也未追蹤其是否提出相關提案。即使有提案,陳委員亦未向協會通報,故所謂「商港協會代言人」之說,純屬無據。
三、 洪文宗、許仁圖所領取之顧問費,系因其擔任建信理貨行及港協公司顧問而支領,洪、許2人均無公職身份,相關公司均依法聘任並報稅,並非供陳歐珀聘用洪文宗之用。
四、 對於遭起訴一事,本人深感遺憾,並將於後續審理過程中全力捍衛自身清白,以還原事實真相。
前立委陳歐珀去年因捲入im.B詐騙案放棄競選連任,今年因涉嫌收受業者賄賂、詐領助理費、侵佔公益捐款等案,遭檢察官聲押禁見獲准至今近4個月,臺北地檢署調查認定,陳歐珀與妻子徐慧諭分別涉犯貪污等多項罪嫌重大,本月28日將陳歐珀夫妻等16人提起公訴,陳共被求刑24年2月,徐共被求刑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