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宣示曾在一起!人妻拳頭硬了 提告小三求償200萬元
對外宣示曾在一起!人妻拳頭硬了,提告小三求償20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婦人小萱與男子阿國是夫妻(均化名),但是小萱卻發現,阿國與高中女同學歡歡(化名)交往,歡歡還傳訊息給阿國,「我想留下一些東西,對外宣示我們曾經在一起過」、「我不會再有這樣的心動和心痛了」。小萱不滿歡歡所爲,憤而提告求償200萬元。
法院審理,歡歡辯稱,小萱所提出的相關影片,均是小萱長期跟拍所得之影片,但這影片內容,均未見她與阿國有逾越通常社交禮儀規範的親密行爲。她與阿國是從高中起就認識的好朋友。小萱所提的通訊軟體LINE對話紀錄內容,也未顯示他與阿國的關係有逾越通常朋友往來之分際。
法官檢視歡歡與阿國的LINE對話,歡歡:「我想留下一些東西對外宣示我們曾經在一起過」、「宣示你的不得不離開」、「宣示我們不得已的錯過」、「至少你曾經是我規劃的未來藍圖之一」。
「你辜負了大家,尤其是我對你的愛」、「對我來說這些年刻骨銘心」、「我不會再有這樣的心動和心痛了」、「刻骨銘心來自於那些真心投入和相處點滴」。
法官認,歡歡明知阿國已婚,卻仍與阿國交往數年,並於阿國想終止二人之關係時,傳送「你XXX股權(指加盟連鎖咖啡廳)給我好了」,顯見歡歡有破壞小萱與阿國婚姻及家庭生活之圓滿。而歡歡辯稱這些文字,僅是因爲她與阿國是自高中時起就認識的朋友、關係良好而爲,顯然與一般常情不符,難以採信。
法官勘驗影片,2人上了阿國的車,分別坐在駕駛座及副駕駛座,後來阿國將車停在歡歡住處的路邊,2人下車後,阿國將右手搭在歡歡的背部、腰間輕拍,並偶有撫摸之舉,已足認二人有逾越通常朋友往來之分際。
法官考量,歡歡明知阿國爲有配偶之人,卻仍與阿國交往數年,並且外出約會,自不合於一般正常男女之交往分際,破壞小萱婚姻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歡歡不法侵害小萱之配偶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日前依法宣判,小萱得請求之慰撫金,以30萬元爲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