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子獲父母贈1800萬被胞妹揭狼行 到手財產全飛了

高雄王姓老翁夫妻寵愛獨子,將價值950萬元的股票及840萬元現金送給愛子,事後夫妻卻發現愛子40多年前竟曾猥褻、性侵胞妹,4年前還因照顧雙親等問題打傷胞妹,氣得兩老提告盼法院撤銷贈與,法官認定,獨子因拉扯胞妹被判拘役20天確定,符合民法撤銷贈與要件,判他要還錢給父母。

王姓老翁育有1子3女,本案審理期間他高齡辭世,由另外3名女兒承受訴訟權,此案判決除要求獨子返還840萬元給母親外,價值950萬的股票、現金則返還給3名姊妹。

判決指出,王姓老翁自2001年起,陸續將名下股票、現金贈與給獨子,王姓老翁贈與財產總值共950萬元,王妻則直接送上840萬元現金。

事後王翁夫妻卻發現在40多年前,獨子竟曾向另外兩名女兒伸出狼爪,當時女兒年紀還小,顧及情面隱忍未發,即便長大後,獨子仍企圖向胞妹猥褻。

2021年時,獨子甚至在家中裝設針孔,偷拍胞妹的生活,甚至爲了照顧父親,和胞妹產生爭執,兄妹在家中拉扯,最後鬧上法院,胞妹還爲此聲請保護令獲准。

兩老發現獨子對胞妹的種種惡行,認爲已符合民法撤銷贈與的要件,氣得對獨子提告,要求他歸還父母親贈與的1790萬元財產。

獨子挨告反駁,稱猥褻部分經地檢署調查後,他已獲不起訴,聲請再議也被駁回,胞妹是不滿父親重男輕女,纔對他提告跟申請保護令,且他母親失智,是其他胞妹用父母名義提告,早違背父母真意。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曾詢問王姓老翁,王翁對於家裡狀況都能清楚回答,也知道請律師提告要求獨子還錢;至於王妻雖有輕度失智,但醫院診斷認知功能穩定,但她知道提告目的,就法院訊問事項能切旨應答,兩人均有訴訟行爲能力。

法官認爲,獨子雖然被胞妹指控有猥褻、性侵一事,但該案經檢察官調查後,因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因此未符合民法故意侵害要件;不過,獨子曾於2021年3月15日晚間8時許和胞妹發生衝突,經法院依傷害罪判刑拘役20天確定,確實屬於故意侵害行爲。

法院審理後,認定獨子的傷害行爲,與民法撤銷贈與要件相符,父母親要求返還贈與物於法有據,判父母親勝訴,獨子要歸還已獲贈的現金及股票。

高雄一名老夫妻寵愛獨子,贈與近1800萬財產,結果發現獨子40多年前惡行,提告要求獨子返還贈與的財產勝訴。圖/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