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失智父土地+存款2392萬 4姊妹花聯手怒告「獨子」
侵吞失智父土地還有存款2392萬,4姊妹花聯手怒告「獨子」,請求返還財產並撤銷贈與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年邁父親阿國(化名)因罹患巴金森氏症併發失智,由法院裁定交由女兒小萱(化名)擔任監護人後,驚覺父親帳戶內高達2392萬元存款,遭到獨子阿華(化名)提領,名下土地也在疑似失智狀態下過戶給阿華,便提告請求返還財產並撤銷贈與。
判決書指出,小萱指控,父親阿國自2022年起出現跌倒、記憶衰退等症狀,2023年更有錯亂、失禁等情形,醫師診斷爲「中度至嚴重認知障礙」。院方鑑定指出,阿國在2023年9月接受檢測時,已顯示短期記憶、判斷力、時空定向感皆明顯不足,無法獨立處理財務事務。
然而,在父親逐漸失能之際,阿華卻在2023年9月協助父親辦理土地過戶,並且完成登記,之後帳戶又出現1600萬元大額轉帳至阿華帳戶,甚至還繳納160萬元贈與稅。她檢視帳戶紀錄,更有多筆現金提領,總計高達2392萬元。
阿華辯稱,父親並非完全喪失意思能力,且多次表示願意將名下土地與存款贈與自己,理由是他辭職在家全心照顧父親,父親也簽署授權書並交付存摺、印章,提款均屬合法授權,不存在侵佔。
法官認爲,依醫療紀錄與家屬證詞,阿國自2023年3月起即無法完全理解複雜法律行爲,阿華身爲獨子又長期同住,理應明知父親失智,卻仍進行過戶與大額轉帳,已屬利用父親無意思能力狀態下的行爲。雖然阿國有親自簽名、辦理印鑑證明,但醫療判斷顯示其無法真正理解簽署內容,行爲不具法律效力。
法官審酌,阿國於贈與土地與款項時已無完全意思能力,該贈與屬無效。依民法第767條等規定,裁定阿華須將土地回覆登記爲阿國名下,並返還款項2392萬元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