妒男下達「必死令」三度買兇殺前妻 350萬和解改判11年2月刑

王姓男子與前妻去年6月離婚,他懷疑對方出軌,重金聘請黑幫分子,三度下達「必死令」,前妻於9、11月間先後遭嚴重追撞車禍、闖店強盜,差點喪命。桃園地院依殺人未遂等罪,判主謀王男12年、動手的24歲王男10年徒刑,另4名共犯也都判7年以上徒刑。案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改判主謀王男11年2月徒刑。

桃園地檢署起訴指出,王男懷疑前妻不忠,又見她有新歡,找自稱黑幫分子的王男(24歲)「幫忙處理」,王姓黑幫分子聯絡程男、羅男、熊男、李男及黃姓少年等5人助陣。

王姓主謀教唆王姓黑幫分子與程男製造假車禍,2024年9月19日晚上7時32分,在前妻下班必經的桃園市中壢區中豐北路、大圳路口,飛車追撞前妻的機車,被害人彈飛倒地,臉部重創、牙斷鼻骨骨折,頭部和四肢多處挫傷,送醫救回一命。王姓黑幫男與程男事後各獲40萬、10萬報酬。

半個月後,王姓主謀見前妻竟康復,又教唆王姓黑幫男與羅男駕車衝撞。同年11月5日早上7時42分,兩人守在中壢環球購物中心地下停車場出口,見前妻的黃姓男友駕車經過,追上碰撞,所幸前妻不在車上。

因兩次假車禍事故未成,王姓主謀不滿前妻「沒死」,再交代王姓黑幫男任務。王姓黑幫男邀來李男,又委託熊男找黃姓少年當幫手,李、黃去年11月14日傍晚到被害人經營的通訊行,李持鋁棒進入店,朝櫃檯後的被害人頭部連續攻擊。

李見被害人無意識,誤認已死,搜刮多支智慧型手機及17萬元現鈔逃逸,並將戰利品交給接應的黃姓少年,黃搭車到觀音區,將提袋交給王姓黑幫男,途中卻暗槓2支手機及現金17萬。熊得知,指示黃15日寄1支手機給他。

王姓黑幫男回報搶得手機的成果,獲得10萬元酬勞和4支手機,行兇李男只獲2千元鈔。

桃院認爲王姓主謀多次出資欲取人性命,讓前妻恐懼不安,危害社會治安,且無悔意,王姓黑幫男、羅男已與被害人的男友和解並賠償等情狀,分別量刑。

案件上訴後,王姓主謀以350萬元和前妻和解,程男也賠償50萬元,高院認爲兩人量刑因子改變,因此改判王姓主謀11年2月徒刑、程男6年10月徒刑,其餘上訴駁回。

被告王詠傑(前排右)、王繹𩧴(後排黑衣)、程亦彣(前排左)、李宗航(著白色polo衫)。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