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一男子三度買兇殺妻 被判刑12年

臺灣桃園市王姓男子因懷疑前妻與他人交往,去年三度買兇想要殺前妻。包括教唆他人以汽車衝撞前妻,還收買17歲少年闖進前妻經營的通訊行,用球棒猛擊前妻頭部,致其昏倒。

7月17日,桃園地院以共同殺人未遂等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12年,其餘4名共犯分別判處7年3月至11年不等有期徒刑。

看看新聞記者: 潘桑榆

編輯: 潘桑榆

責編: 姚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