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廣告詐騙 維護金融秩序

杜絕廣告詐騙,維護金融秩序。示意圖/AI生成

網路社交平臺(Meta、Google、LINE)廣告詐騙氾濫,已從個人財產損失擴散至金融秩序動搖,網路廣告平臺責無旁貸,政府與民間必須攜手建立更嚴謹的防詐機制。

近年來,詐騙案件層出不窮,受害者遍佈全臺,損失金額動輒以百億元計,嚴重侵蝕社會信任與金融秩序。詐騙集團早已不再透過傳統電話或簡訊行騙,而是廣泛利用社羣媒體與網路廣告平臺,假借名人投資、金融商品推薦、甚至假冒官方帳號,以精準廣告方式觸及大量用戶。這種假廣告已不僅是個人遭遇的「孤立案件」,而是足以衝擊整體金融體系穩定的重大威脅。

在這股詐騙浪潮中,Meta等跨國網路廣告平臺的角色不可忽視。事實上,Meta在日本、澳洲與美國均面臨多起司法訴訟,被指控未能有效阻止詐騙廣告,甚至縱容利用演算法推播詐騙訊息。臺灣近期也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對Meta多次裁罰,累計罰款高達新臺幣1,850萬元。然而,這些處分對於Meta龐大的營收而言,不過是九牛一毛,恐不足以形成嚇阻。

政府近年積極推動「反詐三法」,並動員警政與司法體系追緝詐欺集團,但社會觀感依舊是「成效有限」。原因不僅在於詐騙集團跨境行騙、洗錢手法複雜,更在於網路廣告平臺缺乏足夠的自律與監管機制。若平臺不願投入資源建立嚴謹的廣告審查與追蹤制度,詐騙將不斷透過「自我廣告」與「業配內容」滲透,用戶再謹慎也難以倖免。

不可否認,部分受害者的確因貪婪或輕信而墜入陷阱,但這並不意味平臺可以卸責。廣告推播是平臺的核心營利模式,當演算法成爲詐騙集團的最佳幫兇,平臺自然難辭其咎。這不僅是單一受害者的悲劇,更危及整體金融秩序的穩定與國家治理的信任基礎。

民間組織近年也積極投入防詐,2025年3月成立的「臺灣民間反詐騙協會」即結合公私部門力量,加強宣導、運用科技人才打擊詐騙,並推動全民防詐。其中有專家呼籲政府應成立專責單位,並在虛擬貨幣交易上設置「國內轉帳冷卻期」,避免資金快速外流。同時,應修訂針對虛擬貨幣洗錢的相關法規,以因應詐騙資金流向日益複雜的挑戰。

除了防堵詐騙的發生,如何協助受害者追討損失同樣重要。由於跨境訴訟成本高昂,個別受害者往往因經濟壓力放棄追訴。因此,有必要檢討臺灣現行集體訴訟制度,並考慮在重大詐騙案件中,免除受害者集體訴訟的法院裁判費用,降低維權門檻。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形成對平臺與詐欺集團的實質壓力,並展現司法保障社會公義的決心。

因此,必須嚴正呼籲,網路廣告平臺應負起反詐社會責任,包括強化廣告實名制、建立快速下架與追蹤機制,並對疑似詐騙廣告採取預防性封鎖。主管機關須提升執法強度,不僅止於立法,還應加大對平臺的罰則,乃至考慮跨境合作,要求國際平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社會大衆應提升警覺「詐騙就在身邊」,即便資訊再吸引人,仍應謹守「投資有風險」與「求證再行動」的基本原則。民間力量與司法制度應並進,政府應重視並支持民間反詐騙組織的努力,同時檢討司法制度設計,透過集體訴訟免裁判費,給予受害者更有效的救濟管道。

唯有政府、平臺與社會三方面齊心協力,才能真正扭轉詐騙氾濫的局面。網路廣告平臺早已不只是資訊交流的工具,更是金融與社會信任體系的一環。Meta與其他科技巨擘,不能再以「平臺中立」與「言論自由」爲由推卸責任,必須正視自身角色,積極建立防詐機制。唯有如此,社會纔有可能恢復秩序,受害者纔不至於因詐騙而生活崩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