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被譏說話像女人...移工臺中持刀殺同鄉 今判4年

越南籍鄭姓、阮姓男子都在臺中梧棲一間公司工作,去年6月間,鄭男不滿阮男在宿舍餐廳內,譏諷他「說話像女人」,憤而持菜刀朝阮男頸部揮砍20秒,菜刀都砍到刀片斷裂,阮舉手抵抗才未送命,鄭否認有殺人意圖,但一審仍認定有犯意,判4年2月,二審今改判4年。

檢警調查,越南籍鄭姓、阮姓男子在臺中市梧棲區一間工廠工作,去年6月15日晚間8時許,二人在餐廳喝酒吃飯,鄭拿酒要給阮男喝,阮男拒絕,還稱明天還要上班,但鄭男卻質疑阮男出言嘲諷「你像女人、說話也像女人」等語,阮男否認,鄭男憤而到廚房拿菜刀,朝阮頸部揮砍約20秒時間。

阮男被砍後,舉起右手遮擋頭部等重要部位,鄭男朝阮男手部砍了3刀,阮男不斷後退,但鄭仍持續犯行,還一度砍到餐廳桌角,把菜刀都砍斷,阮趁隙跑到其他樓層求救,送醫後撿回一命。

鄭男則在附近超商內,通知路人報警,還在警方到場時,拿出菜刀坦認有持刀砍殺阮男,檢方偵查後,依殺人未遂罪起訴。

臺中地院審理時,鄭男否認涉案,辯稱僅是要阮男「收斂一點,向我道歉」,沒有要針對重要部位揮砍,否認有殺人犯意,不過法官認爲,鄭男朝重要部位揮砍,且在有旁人制止下,仍未停手,認定有殺人不確定故意,判刑4年2月。

全案上訴臺中高分院後,今天審結宣判,審酌鄭男已承認犯行,案發時有向警方自首,且與被害人以5萬元達成和解等情狀,撤銷一審判決,改判4年徒刑,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仍可上訴。

越南籍鄭姓移工在去年間在宿舍餐廳持刀砍殺同鄉,二審今判4年。圖/本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