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嫌聲音大!泰移工暴怒11刀刺死同鄉 1原因遭輕判10年6月

被嫌聲音大 他暴怒11刀刺死同鄉 泰籍移工輕判10年6月定讞(示意圖,達志影像)

泰國籍男子阿比2023年不滿被同鄉瓦城抱怨音量太大,竟持15公分水果刀朝同鄉頭、胸、腹和腰部等部位猛刺11刀,造成同鄉肝臟、胃壁和脾臟遭穿刺傷,送醫搶救2日後死亡,最高法院考量他殺人後自首,且已委託其在泰國之家人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賠償,判刑10年6月,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確定。

判決指出,阿比與瓦城都是苗栗縣銅鑼鄉某公司聘僱的泰國籍員工,彼2023年12月8日晚間8時許,阿比在宿舍2樓房間講電話,瓦城則在樓下與同事飲酒,瓦城酒後上樓向阿比抱怨阿比音量太大,阿比不滿其抱怨,竟持放置在牀鋪上之水果刀(刀刃長約15公分),朝瓦城之頭部、胸部、腹部及腰部等重要部位猛刺。

瓦城因此受有11處刀傷,其中3刀造成肝臟、胃壁、脾臟穿刺傷,瓦城不支倒地後,公司其他泰國籍員工聞聲上樓,將瓦城扶到樓下,經人撥打電話119呼叫救護車送往醫院救治,瓦城仍於12月10日因多處銳器傷造成肝、脾、胃穿刺傷,併發敗血症,導致敗血性休克而死亡。阿比於警察前往醫院詢問何人動手打架時,主動向警察自首犯行。

臺中高分院認爲,阿比事前雖非有縝密之犯罪計劃,但瓦城受有11處刀傷,且重要臟器肝、脾、胃均遭刺穿破裂,犯罪手段實屬兇殘,他已委託其在泰國之家人與瓦城的家屬達成和解、賠償,可見犯後已有積極彌補自己過錯之行爲。判刑10年6月,他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