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大男失業要貸款養女兒 誤入詐團圈套成共犯 判刑1年

彰化縣陳姓男子有國立大學法律系學歷,卻因失業又要扶養女兒,看到網路貸款資訊而誤入詐騙集團圈套,不僅沒貸到錢,還因提供帳戶給詐團,害9名被害人被騙共匯款58萬元,彰化地方法院依加重詐欺罪將他判刑1年、併科罰金5萬元,因他與被害人和解並賠償,法官予以緩刑3年。

陳男因失業經濟有困難而要貸款,去年在臉書看到貸款資訊,透過LINE與一名自稱是銀行「黃經辦」的人接洽貸款,黃經辦要他提供帳戶資料才能辦貸款,又說要做銀行流水資料驗資,還要求服務費1萬元,說他金流不足不能貸款160萬元,要他先買2萬點數,後又要加5萬元買點數,他只好先去借5萬元買點數給黃經辦。

後來「黃經辦」還說要借錢給他買點數、做金流,纔可貸款,陳男雖覺得奇怪,但因已繳了錢,怕不照對方指示,對方不會退他錢,因此一再按照對方指示,將帳戶裡的錢提領出來再購買虛擬點數後,拍攝點數序號給「黃經辦」,但最後還是沒貸到錢,他的帳戶也被警示凍結才發覺「被騙」。

詐騙集團用陳男帳戶共騙了9人匯款58萬元,陳男成了詐騙集團共犯,但陳男否認犯行,說他只是想順利貸款才配合「黃經辦」的指示。

法官從陳男和詐團的通訊對話發現,陳男曾發訊息要求對方「我的資金還給我.」、「你們確實是銀行嗎?」、「目前詐騙集團太多,早上10點見面可以嗎」,甚至一度懷疑要約對方見面。

法官認爲,陳男在第一次「黃經辦」匯款到他帳戶時就已經有懷疑而詢問,陳男有國立頂大學士後法律系畢業的學歷,還曾有多年教育工作經驗,依其智識及生活經驗,應已警覺此案可能涉及詐欺不法行爲,卻爲求借貸一線希望,繼續從事提款、購買點數的高風險行爲,放任詐欺結果發生,在主觀上有共同詐欺、洗錢的不確定故意甚明,因此依加重詐欺罪將他判刑1年,但因陳男並無前科不良犯行,且犯後態度良好,已與多名被害人和解並賠償,因此予以緩刑3年。

有法律系學歷的男子因失業經濟困難要貸款,提供帳戶給詐團成爲共犯被判刑1年、緩刑3年。記者林宛諭/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