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險擴大保障開始!危樓紅單戶最高可領20萬元住宿費
地震示意圖。圖/AI生成
爲提升住宅地震基本保險的實用性與保障完整性,金管會今年6月24日以金管保產字第1140423486號函覈定修正條款,擴大地震險臨時住宿費用給付範圍,並自7月15日起實施。民衆即使房屋尚未達全損標準,只要遭地震導致結構受損並經政府認定爲危樓張貼紅單者,即可申請臨時住宿費用補償。
根據新制規定,若住宅遭地震影響,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評定爲有危險之虞,並張貼紅色危險標誌,雖未達全損標準,產險公司亦應給付臨時住宿費用,每一保險標的物補償上限爲新臺幣10萬元,整體保險期間內合計最高給付金額爲新臺幣20萬元。
這項調整將適用於所有「事故發生後仍在有效期間內」的契約,亦即新保單與現行有效保單皆可受惠。金管會表示,此次條款修正同步適用於以下保險商品:新簽發之住宅火災保險及其附加住宅地震基本保險;住宅類綜合保險所附加之地震基本保險;現行有效契約自實施日起,如發生符合條件之事故,也一體從寬適用新條款辦理理賠。
以往地震保險臨時住宿費的給付,僅限於達到「全損」標準纔可請領,如今新制大幅放寬門檻,讓實際受損卻未全毀的受災戶也能獲得生活支持,提升災後安置彈性與保險保障實質意義。
保戶若遇地震災損,應主動聯繫保險公司並取得政府機關張貼紅單的佐證資料,以加速理賠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