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如何申報職工社保繳費基數?
答覆:參保單位應當以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工資總額,爲職工申報當年度繳費基數。用人單位應於每年1月份繳費之前通過“煙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辦事大廳”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參保單位在申報繳費基數時,需如實填寫職工上年度月工資總額,系統將對工資總額進行保存。
諮詢:我馬上要退休了,社會保險繳費年限還不夠,現在有沒有補繳之前企業應繳未繳的社會保險費政策?
答覆:根據《關於轉發魯人社規〔2019〕13號、魯人社字〔2019〕226號文件進一步規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煙人社辦發〔2020〕15號)文件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實施後,用人單位與職工存續勞動(人事)關係期間應繳未繳社會保險費的,可補繳應繳未繳期間的社會保險費。其中,應繳未繳年限不足三年的,原則上由欠費單位向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提供補繳人身份證明(身份證或戶口簿)和原始的工資發放會計憑證及銀行發放工資證明及人事檔案、勞動合同、用工登記表等與補繳相對應的證明材料;對不能提供原始工資發放會計憑證的,可提供銀行代發工資託收證明等關鍵證明材料。對應繳未繳年限三年及以上的,需提供由人民法院、審計部門、實施勞動監察的行政部門或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等出具的法律文書或行政責令整改通知書。
諮詢: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和企業職工退休,在退休工資的核算上有什麼區別嗎?
答覆:經常有退休職工會糾結,“我是以自己給自己繳納社保的靈活就業人員身份退的休,在算退休金的時候是不是會比企業職工算得低?”答案是不會的,因爲靈活就業人員個人掛檔繳納的也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同樣計入工齡,其退休養老金的核算辦法與在企業退休的人員沒有任何區別。
張孫小娛 佘保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