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摩鐵掐死小姊弟…辯先餵藥再殺「手段不兇殘」 二審仍判無期
蘇姓女子去年在新北市某汽車旅館拉K、飲酒後,用枕頭悶殺6歲兒子、9歲女兒,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一審國民法官庭判蘇女無期徒刑,案經上訴,蘇女稱她有先喂小孩吃安眠藥再殺害,「手段並不兇殘」,但不被採信,臺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可上訴。
蘇女(38歲)曾在百貨公司當櫃姐,2024年5月12日母親節深夜,她帶着一對子女入住汽車旅館,隔天早上8時透過新北校園通APP替小孩請假2天,稱帶孩子回南部探親,卻一直待在旅館內。13日深夜,她先拍下兒女熟睡照片當臉書封面,14日早上再讓小孩喝混有安眠藥的水。
14日上午9點30分,蘇女先用棉被包裹女兒,用枕頭覆蓋女兒的臉部,並以右手壓住枕頭,女兒醒來且掙扎,但她仍用左手掐住女兒的脖子,女兒窒息死亡。10時30分,蘇女也用棉被包住兒子,並跨在兒子的身上,用枕頭蓋住他的臉,雙手緊掐兒子頸部,幼子無法掙脫,活活被掐死。
蘇女犯後原打算輕生,因徐姓閨密來探訪,駭人的殺子案才曝光。法醫相驗確認姊弟是窒息死亡,蘇女坦承行兇,稱因生活及經濟壓力過大,喝酒、吃安眠藥及吸食K煙後,一時情緒失控才下手殺害親生子女。
一審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認爲蘇女雖是單親媽媽,但有朋友或父親、姊姊、弟弟、多個社福單位給予精神與金錢支援,竟僅因心情低落想自殺, 認爲子女是自己生的「所以有權殺死他們」,無視孩子獨立的生命權,以致天真活潑、稚嫩無辜的小姊弟枉死,嚴重違揹人母應有的責任。
蘇女自17歲以來就長期吸毒,幼稚園與安親班老師、親友們證稱她很疼愛子女,國民法官庭斟酌各方對量刑的意見後,依2個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罪各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案件上訴,蘇女辯稱曾先讓兩個孩子飲用混有安眠藥的水,再一一殺害,「手段並非兇殘」,應量處更輕刑度,但高院認爲,蘇女先喂藥是爲了更容易實行殺人犯行,且過程中姊弟均掙扎甦醒,但蘇女仍持續掐頸致死,因此不採信蘇女說法。
高院指出,蘇女雖辯稱已經獲得告訴人、也就是自己父親、胞姊原諒,但高院指出,蘇女胞弟並未宥恕,況新北市政府委任告訴代理人到庭明確陳述,到目前爲止找不到可以原諒蘇女的基礎,懇請從重量刑。
高院認爲,蘇女雖請求定應執行刑爲有期徒刑30年,但一審判處2個無期徒刑,依法只執行1個無期徒刑,蘇女至今仍爭辯數年的身體自由的刑度差距,但年幼姊弟卻以永久終結性命,認爲一審判決並無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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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姓女子去年5月在汽車旅館拉K、飲酒後,以枕頭悶殺6歲兒子及9歲女兒。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