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同性密友吃安眠藥燒炭亡 他辯「幫加工自殺」二審仍判無期
▲高雄李姓男子約男性密友服藥一起共赴黃泉卻獨活,遭依殺人罪重判。(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前年8月和林姓男密友因細故發生口角,遭嗆「要死一起死」,李男於是讓林男吃了安眠藥後,在房間內燒炭準備共赴黃泉,後來李男甦醒獨自離開房間被救活,林男則不幸身亡,李男辯稱是幫林男加工自殺,但仍被依殺人罪將他起訴,一審法院認爲李男是用安眠藥讓林男昏睡後再燒炭讓他死亡,還故佈疑陣營造一起自殺的假象,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
判決指出,李男和林男原本是「親密伴侶」,後來鬧分手,前年8月4日李男先將個人物品從林男的租屋處搬走,到了8月6日午夜兩人又起了口角,林男怒嗆「要死一起死,大家都不好過」,李男於是拿出自己的安眠藥給林男吃,讓林男昏睡不醒。
隨後,李男又跑到自己開的餐廳拿了木炭等工具,回到房間燒炭,並把炭盆放在牀邊,還用毛巾塞住房間門縫,李男自己吃了安眠藥後躺在林男旁邊準備一起死,後來李男突然甦醒走到客廳,獨留林男在房間,李又用毛巾塞住門縫。
林男從事直銷的朋友因爲一直聯絡不上他,跑到林男住處察看,發現李男倒在客廳陽臺,趕緊通報警、消救人,但林男已經回天乏術,李男被依殺人罪移送、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李男仍辯稱只是幫林男加工自殺,但法官檢視林男的社羣媒體,發現林男並沒有因病、感情、工作壓力而想尋死的跡象,因此認定李男讓林男服用藥物昏睡8至12小時,再以燒炭方式讓林男死亡,後來又故佈疑陣,將炭盆移至臥室靠近廁所處地面後,仰躺在客廳靠近陽臺處後服用藥物,假裝有謀爲同死的假象,且認爲他一再否認犯行,態度惡劣,毫無反省之意,因此依殺人罪判處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李男不服提出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爲認原判決認事用法均無違誤,因此維持無期徒刑的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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