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老師敘薪將採計年資 範雲提醒權益受損仍求助無門
民進黨立委範雲表示,代理教師被當免洗筷、教育現場的權益受損仍有非常多仍毫無救濟管道,教育部應繼續修補漏洞。(本報資料照片)
由於去年憲法法庭判決,代理教師不採計職前年資敘薪違憲,爲此教育部昨日公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部分條文草案,明訂具有合格教師證的代理教師的提敘薪級,比照專任教師,此規定於8月1日上路;民進黨立委範雲表示,代理教師被當免洗筷、教育現場的權益受損仍有非常多仍毫無救濟管道,教育部應繼續修補漏洞。
範雲表示,肯定教育部和多數地方政府共同研商後所提出來的修法方向,目前時程也趕得上在大法官規定一年時效內完成修法,並且在今年新的114學年度8月1日開始施行,相信很多長年爲教育奉憲的代理教師會「有感」薪資的大提升,但各地方政府應確實編列財源支應,纔不會8月來不及因應。
她說明,8月1日起代理教師都能照年資獲得應該有薪水,例如願意留在偏鄉服務卻長年擔任代理職的有證教師,過去因沒有采計年資,所以實務上不管年資是1年、2年、10年、20年,只要沒機會成爲正式教師,薪水永遠都一樣,但修法通過後會採計過去所有符合規定的年資,薪資有可能從約4萬直接補足到約5至6萬。
不過範雲提醒,代理教師被當免洗筷,正式教師請假期間隨時回任、原本整學期的代理教師就必須無條件離職,傷害老師勞動權、也傷害學生連續穩定的受教權,且代理教師在學校裡的各種權益受損,目前依照「聘任辦法」規定,只有聘約、請假、考覈等非常有限的項目可有救濟權利,但實際上代理教師在教育現場的權益受損情形非常多種類都毫無救濟,這個必須要在制度上有所改變。
她呼籲,在2023年6月修法時留給地方政府可採行例外狀況的第2項「寒暑假到校,但以辦理學生照顧學習相關事項爲限」,現在應該可以趁此次修聘任辦法,一併直接刪除,以達到全國一致完整的「代理教師全年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