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薪修法聲聲慢 代理教師着急

憲法法庭於去年8月9日做出判決,「代理教師不採計職前年資敘薪」違憲,且規定將在1年後失效。(本報資料照片)

憲法法庭於去年8月9日做出113年憲判字第7號判決,即「代理教師不採計職前年資敘薪」違憲,且規定將在1年後失效,新學期已經開始,是否啓動敘薪制度,教育部遲遲沒有動作要修法,教團反映,不少代理教師擔憂權益依舊未獲保障,且各縣市不一致,恐引發資深代理教師跨區流動,造成縣市間搶才效應。

依照〈教師待遇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公立學校教師職前若曾任代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每次期間3個月以上累積滿1年者可提敘1級。然而,憲法法庭去年判決指出,合格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提敘應具全國一致性,需由教育部訂定具體規範,引發各界關注教育部修法進度及地方政府因應方案。

目前臺北市、新竹縣及桃園市,已率先實施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採計,資深教師年薪最高可望增加數十萬元,此舉可能引發資深代理教師跨區流動,財政較爲困難的縣市,若無法及早跟進,恐在人才競爭中處於劣勢。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傑表示,憲法法庭去年宣判將在1年後失效,但眼見新學期已開始,教育部對於代理教師年資敘薪卻還是沒有作爲。對於代理教師的管轄,常看到教育部與地方政府互推,「教育部心不甘情不願,地方政府轉頭看中央,這樣下去沒完沒了,很奇怪的循環」,希望敘薪不要真的等到8月9日之後才處理,否則學期過去,代理教師工作權益還是沒獲得保障。

教育部迴應,因應憲法法庭在去年8月9日判決意旨,已擬具草案與各地方政府召開2次研商會議,會中多數地方政府反應預算經費有限。至於經費問題,也已在去年8月30日發函,提醒各地方政府將相關經費納入114年度預算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