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生物:收到浙江監管局對公司股東出具警示函
3月19日,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大洋生物,003017.SZ)公告,公司於3月18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出具的《關於對楊興禮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相關內容如下:楊興禮於2025年2月18日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800,000股。本次權益變動後,其持有公司股份從3,950,000 股增加爲 4,750,000 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從 4.70%增加爲 5.65%。楊興禮在持股比例達到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未在規定期限內停止交易。 上述行爲違反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6號)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6號)第七十五條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楊興禮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