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樹光電場遭指違反水保法 橋頭地檢召開專案會議赴現場勘查
檢察官嚴維德於6月23日偕同水保人員前往和山光電案場進行現場勘查,初步觀察發現案場多處地表裸露、黃土堆積,部分甚至出現表土沖刷後裸露礫石層的情況,明顯有水土流失疑慮。(橋檢提供/林雅惠高雄傳真)
橋檢檢方偕同水保人員前往和山光電案場進行現場勘查,初步觀察發現案場多處地表裸露、黃土堆積,部分甚至出現表土沖刷後裸露礫石層的情況,明顯有水土流失疑慮。(橋檢提供/林雅惠高雄傳真)
橋檢檢方偕同水保人員前往和山光電案場進行現場勘查,初步觀察發現案場多處地表裸露、黃土堆積,部分甚至出現表土沖刷後裸露礫石層的情況,明顯有水土流失疑慮。(橋檢提供/林雅惠高雄傳真)
高雄大樹區和山太陽光電場遭控違反水土保持計劃,地表裸露、土石流失,恐因豪雨威脅居民家園,引發社會關注,橋頭地檢署近日主動分案偵辦,檢察官23日實地勘查,強調將依法查明是否涉及濫墾山林與違法施工等事證,釐清業者責任。
橋頭地檢署指出,近日獲悉媒體報導後,檢察長張春暉立即指示主任檢察官陳竹君、檢察官嚴維德召集高雄市政府水利局召開專案會議,並於6月23日由檢察官偕同水保人員前往和山光電案場進行現場勘查,初步觀察發現案場多處地表裸露、黃土堆積,部分甚至出現表土沖刷後裸露礫石層的情況,明顯有水土流失疑慮。
據瞭解,該光電案場總面積約51公頃,分2期開發,目前僅第1期完工,但第2期工程尚未完成,就被指違反不可開發區限制施工、未依規定落實水土保持監督,導致嚴重土砂外流,高雄市政府已於6月23日正式廢止第2期的水土保持計劃。
對此,經濟部能源署昨(24)日迴應指出,和山案場因地表裸露、水土保持計劃未落實等問題,已違反水保法,將依法廢止該案場的光電設置許可,此外,針對業者涉嫌在未覈准區域進行光電施工行爲,已裁罰150萬元。
橋頭地檢署強調,此案關乎環境安全與居民權益,將持續調閱相關資料,深入偵辦,依法究責,杜絕類似違規濫墾事件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