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山光電案延燒 橋檢分案調查

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左)17日率專案小組,會同水土保持技師至大樹區和山光電發電設施現場勘查,要求光電業者即刻恢復植生強化防洪。(高市府提供/紀爰高雄傳真)

高雄市大樹區和山光電開發案爭議持續延燒,業者涉嫌違反水土保持、擴建規模等規定,造成大面積地表裸露,引起周遭住戶憂心颱風季將釀成土石流危害,高市府水利局除7度開罰,也將相關違規資料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據悉,檢方在多方壓力下,19日密談水利局開專案會議,並指示分案調查釐清不法情事。

大樹區51公頃山坡地原本綠意盎然,被業者開發成「和山太陽能光電發電設施」,整片山坡地像被「剃頭」變得光禿禿,遭當地居民質疑違反水土保持規定、光電板設置規模超出內政部覈定範圍,爭議延燒多日,加上案場距離住家僅100多公尺,居民憂心颱風季節恐釀土石流危機,也擔心光電板清洗將污染地下水,揚言業者未在2周內改善,將發動圍場抗議。

經居民高分貝喊話及立委、議員多次現勘引發輿論關注,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17日親率專案小組會同水土保持技師現勘,確認業者在不可開發區施工,同時未依開發原則維持原有自然地形、地貌而一次性大規模整地,也未留設隔離綠帶或綠地作爲與周圍環境的緩衝。

此外,業者開發造成大面積地表裸露,高市府認定屬重大違規,且經水保監督檢查發現滯洪沉砂池未具防洪功效,限期業者改正仍未改正,造成土砂流出基地並已導致水土流失,水利局第7度依《水土保持法》裁罰18萬元,總計共裁罰108萬元,並將違規資料移送檢方偵辦。

橋頭地檢署檢察長張春暉19日更秘密召集水利局專員開專案會議,並分案由主任檢察官陳竹君、檢察官嚴維德針對業者是否違反《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水土保持法》偵辦是否涉有不法。

高市府另要求經濟部能源署、內政部撤銷許可、終止開發,且業者須植生地貌,保障民衆生命財產安全。經濟部能源署代署長李君禮重申,會跟高雄市府密切合作,若業者違反法規,將做最嚴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