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預虧5.2億到實虧11.6億,*ST沐邦業績上演“大變臉”遭上交所公開譴責
深圳商報·讀創客戶端記者 穆硯
6月23日晚間,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發關於對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以下簡稱“*ST沐邦”或“公司”)有關責任人予以公開譴責的決定。因預告淨利潤與實際淨利潤差異幅度較大,且業績預告更正不及時,*ST沐邦及兩名高管被上交所公開譴責。
相關決定稱,經查明,2025年1月24日,*ST沐邦披露《2024年年度業績預虧公告》,預計2024年度實現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以下簡稱“淨利潤”)-52,000萬元到-42,000萬元,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以下簡稱扣非後淨利潤)爲-144,000萬元到-117,000萬元;預計2024年年度實現營業收入33,000萬元至35,000萬元,扣除與主營業務無關的業務收入和不具備商業實質的收入後的營業收入(以下簡稱扣除後營業收入)爲31,000萬元至33,000萬元。同時公告顯示,公司不存在可能影響本次業績預告內容準確性的重大不確定性因素。
2025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業績預虧更正公告》顯示,預計2024年度實現淨利潤-120,000萬元到-110,000萬元,扣非後淨利潤爲-150,000萬元到-130,000萬元;預計2024年年度實現營業收入27,000萬元至28,000萬元,扣除後營業收入爲27,000萬元至28,000萬元。業績預虧更正的主要原因爲:一是經與年審會計師溝通,公司玩具原料銷售業務收入由總額法變更爲淨額法、光伏業務部分營業收入不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相應調減營業收入;二是前期“公司判斷業績承諾義務人基本具備償還能力”審慎性不足,將2024年確認的業績補償款由9.8億元調整爲2.39億元。
2025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報告》顯示,2024年度實現淨利潤-116,212.29萬元,扣非後淨利潤爲-140,665.88萬元;2024年年度實現營業收入27,714.12萬元,扣除後營業收入25,827.81萬元。因公司2024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爲負值,且扣除後營業收入低於3億元,公司股票於2025年5月6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上交所稱,公司年度業績是投資者關注的重大事項,可能對公司股票價格及投資者決策產生重大影響。在公司淨利潤爲負的情況下,營業收入是否低於3億元直接關係到投資者對公司股票是否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重要判斷。但公司業績預告中關於營業收入是否低於3億元披露不準確,也未對影響營業收入預計因素進行任何風險提示,未向市場充分提示公司將觸及退市風險警示的風險。此外,預告淨利潤與實際淨利潤差異幅度較大,且業績預告更正不及時,可能對投資者決策造成重大影響。公司上述行爲違反了上交所相關規定。
責任人方面,時任董事長、代董事會秘書廖志遠作爲公司主要負責人、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和具體負責人,時任財務總監湯曉春作爲公司財務事項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的違規行爲負有責任,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及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作出的承諾。
對於上述紀律處分事項,規定期限內,公司及有關責任人均回覆無異議。
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經上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覈通過,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3.2.1條、第13.2.3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0號——紀律處分實施標準》等有關規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
對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時任董事長、代董事會秘書廖志遠、時任財務總監湯曉春予以公開譴責。
對於上述紀律處分,上交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和江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審讀:吳席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