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帶全家環島後「人間蒸發」 渣夫領光妻存款「留87元」養家

渣夫帶全家環島後領光妻子存款,人間蒸發「留87元」給妻女。(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中一對夫妻,丈夫婚後表示所有生活開銷支出都由她負擔,未料卻暗中盜領妻子存款,2023年春節後,他帶一家人環島旅遊後離家失聯至今,妻子事後才驚覺自己的存款全遭領走,只剩87元新臺幣。事後妻子之後獨力撫養小孩,並只能僅靠政府津貼、民間團體補助過活,最後向法院訴請離婚。法院審理後認定,丈夫不但失聯且侵佔財產事證明確,裁定準許離婚,每月應支付9,000臺幣贍養費。

根據判決書,一名臺中人妻控訴,她與丈夫載111年結婚後,所有生活費均由丈夫付款,但實際上卻是丈夫領取她帳戶內之款項支付。112年2月農曆年結束,丈夫帶着全家環島旅遊,四處住汽車旅館,事後卻無故失蹤斷絕聯繫。妻子刷了郵局存摺,才驚覺帳戶內之款項早已經被告提領一空,僅存留87元。

經警方及社工介入協助,人妻只能租屋獨自扶養小孩。但因小孩年幼,爲照顧孩子又難以找尋工作,現階段僅得依靠社會局育嬰津貼、慈濟補助款過活,因此提告惡意遺棄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後,審酌丈夫婚後確有侵佔妻子金錢,並已失蹤無法聯絡,婚姻關係確已產生破裂,且丈夫於112年7月19日失蹤迄今,雙方無法有正常夫妻間之情感交流,顯見婚姻關係僅具形式外觀,欠缺共同生活、相互扶持、同甘共苦以共創家庭生活之實質內涵,若是處於同一境況,任何人都將喪失維持婚姻意欲之程度,因此判定無回覆之望,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