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又違規左轉遭罰 駕駛咒女警「一輩子失戀」還提國賠 法院重打臉

高雄地院法官審理時調閱警方密錄器畫面,確認楊女確實違規,警方依法開單,並無逾越職權,遂判定楊女主張無理,裁定其敗訴。(資料照片)

高市楊姓女子駕車違規闖紅燈,還將車輛停在馬路中央準備左轉,遭警方攔查告發,她不僅拒認違規,還怒批道路設計有問題,甚至辱罵員警「四眼仔」、「一輩子失戀」,事後更反控警方執法濫權,提出國賠60萬元,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員警依法執行勤務,楊女無理求償,判決敗訴,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3年12月16日凌晨1時許,楊姓女子駕車沿明誠二路由西向東行駛,抵達民族一路口時號誌已轉爲紅燈,她卻未停車,逕自闖紅燈跨越停止線,停在路口中央準備左轉,三民第二分局員警見狀上前攔查告發,不料楊女下車即情緒激動,不斷抱怨道路設計不良,導致用路人易誤判違規。

面對楊女質疑,員警僅迴應:「沒有,我站這個路口6年了」,隨即繼續開單告發,楊女見員警不理會,竟爆氣當街痛罵:「你態度非常惡劣,你像個痞子一樣」、「我說痞子就是你啊」,還嗆警:「你這種四眼仔讓人看了討厭,一輩子失戀」,員警保持冷靜,提醒她勿再激動,完成告發程序後即離開現場。

事後,員警不願白白受辱,返所後依侮辱公務員、公然侮辱罪對楊女提出告訴但,但檢察官認爲情節輕微給予免訴處分,楊女知悉被告後更加不滿,除找立委關切此事,還指控員警濫權執法,認爲自身行動自由與人格尊嚴遭侵害,憤而提出國賠60萬元。

高雄地院法官審理時調閱警方密錄器畫面,確認楊女確實違規,警方依法開單,並無逾越職權、侵害民衆人格尊嚴或自由權利之情事,員警遭辱罵後依法提告,也是行使個人正當權益,即使檢方最後以楊女情節輕微不起訴處分,也不構成國賠成立的依據,遂判定楊女主張無理,裁定其敗訴,但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