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普發現金不覆議 政院人士:還在研議中
大罷免投票結束後,外界紛紛認爲是普發現金影響因素之一,外傳行政院已決定不針對普發現金新臺幣1萬元的特別條例提覆議。政院人士29日表示,對於特別條例後續,政院還在研議中。 記者胡經周/攝影
大罷免投票結束後,外界紛紛認爲是普發現金影響因素之一,外傳行政院已決定不針對普發現金新臺幣1萬元的特別條例提覆議。政院人士29日表示,對於特別條例後續,政院還在研議中。
國民黨在726大罷免前以人數優勢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其中刪除撥補臺電千億並增加普發萬元現金,據自由時報29日報導指出,據瞭解,考量8月23日還有7席國民黨立委罷免案與重啓核三全民公投案,行政院長卓榮泰已決定不提覆議;至於後續是否聲請釋憲及編列預算,目前暫時不會定案。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範,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爲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在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天內,移請立法院覆議。也就是說,7月31日就是行政院針對特別條例提覆議的最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