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狂追前妻 醋男網路留言「撕破絲襪」下場曝

北市一名謝姓男子與妻子離婚後,不滿前妻與異性友人互動密切,竟展開瘋狂跟騷報復!(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北市一名謝姓男子與妻子離婚後,不滿前妻與異性友人互動密切,竟展開瘋狂跟騷報復!他不僅多次開車尾隨前妻,還在前妻的拍賣網站、IG留言「撕破絲襪」、「射裡面」等鹹溼字眼,甚至當街攔車辱罵「幹」。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謝男觸犯《跟蹤騷擾防制法》,判處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謝男與A女離婚後,因懷疑前妻另結新歡,從去年4月開始,多次駕駛BMW在士林區尾隨前妻機車。A女嚇得傳訊向友人求救:「我前夫又在樓下」、「這禮拜第二次了」,甚至爲躲避跟蹤,改搭計程車、從公司貨梯進出。

更誇張的是,謝男還在前妻的「旋轉拍賣」商品頁面留言:「親到就整個軟掉」、「花錢養狼狗」;在IG回覆前妻與友人的對話時,竟寫「想我跨坐在你身上舔耳朵」。法官痛批,這些言論充滿性別歧視與性暗示,根本是「性報復」。

謝男辯稱只是「剛好路過」,但法官調閱監視器發現,謝男在2個月內「巧遇」前妻多達4次,且行經路線與其上班路線完全不符。更諷刺的是,謝男曾對並排停等紅燈的前妻飆罵「幹」,事後卻辯稱「是她差點撞到我」,遭法官當場打臉:「根本是刻意製造衝突!」

法院審酌,謝男因不滿A女與異性友人過從甚密,竟違反告訴人意願對其反覆實施跟蹤騷擾,影響告訴人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甚爲嚴重,實屬不該;另被告犯後矢口否認犯行,難認其有悔悟之心,且迄今未與告訴人和解;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判處謝男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