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同居竟因「壓歲錢」鬧翻! 前夫家暴前妻下場曝光

屏東周男離婚後與前妻同居卻因「壓歲錢」鬧家暴,法官裁準孩子的監護權爲前妻獨有。(謝佳潾攝)

屏東周姓男子與妻子在結婚8年後離婚,但2人關係還不錯,不僅共同扶養小孩還同居,不料這樣的關係在維持3年後,竟因孩子的壓歲錢起爭執,周男甚至還因此家暴前妻,嚇得前妻連夜逃回孃家並聲請保護令,隨後還向法院聲請改定未成年監護人,案經法官審結後,裁準孩子的監護權爲前妻獨有,且周男每月要付2萬餘元的扶養費給前妻。

判決書指出,2012年周男與妻子結婚,婚後育有2子,2020年周男結束8年的婚姻關係,但他與前妻約定一同擔任未成年子女的親權人,且2人還是保持同居關係,不料,2023年他們竟然因孩子的壓歲錢起爭執。

周男認爲孩子的壓歲錢應該要拿去花用、買東西吃,前妻則認爲要存起來,2人意見不合大起爭執,周男還情緒失控持摺疊椅往牆壁砸、並徒手毆打前妻四肢,導致前妻多處挫傷。

事後,前妻帶着孩子連夜逃回孃家,並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期間在社工的陪伴下,透過視訊的方式向周男討論扶養費事宜,不料周男竟揚言:「我不會給你好過!我一毛都不會給你!」前妻心灰意冷,向法院聲請改定未成年監護人,寧願一人獨力扶養孩子,也不願再與周男有所聯繫。

案經屏東地院審結後,法官裁準孩子的監護權爲前妻獨有,且周男每月要付2萬餘元的扶養費給前妻,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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