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狂传讯 男子夜访前妻住处遭诉
男离婚后狂传讯、夜访前妻住处,桃检起诉。(蔡依珍摄)
旧爱难舍变跟骚!桃园市一名男子遭控在与前妻离婚后,仍持续不断地传送讯息、拨打电话和视讯,甚至直接前往前妻住处,令前妻心生畏惧提告,桃检认定其行为已构成跟踪骚扰罪,依法起诉男子。
男子与前妻于2023年12月25日离婚,然而男子因不愿接受分开,意图与前妻谈复合,以此为由展开一连串的跟踪骚扰行为。尽管两人已离婚,但在法律上仍具备家庭暴力防治法所称的家庭成员关系。
男子从去年2月开始,持续传送讯息关心前妻,在同年10月9日下午4时许至隔日上午9时许不断打手机电话、LINE通话及视讯电话给前妻。见前妻没有回应,男子的行为进一步升级,于同年10月12日晚间及10月13日早上,两度前往前妻位于桃园市观音区的住处。
经前妻向警方提告后,移送桃园地检署侦办;检方认定,男子这些持续性的通讯骚扰与亲自登门行为,已使前妻心生畏惧,足以影响其日常生活,认为男子的行为已违反跟踪骚扰防制法第18条第1项的跟踪骚扰罪嫌,依法起诉。
依该法规定,实行跟踪骚扰行为者,最高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10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