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黃金(06693)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智通財經APP訊,赤峰黃金(06693)公佈,公司於2025年3月24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向該公司、公司董事王建華先生及楊宜方女士(同爲公司行政總裁),以及董事會秘書董淑寶先生出具的《關於對赤峰吉隆黃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5]10號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根據該決定書,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吉林瀚豐礦業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一季度因生產設施改造停產兩個月,公司未及時進行信息披露,遲至2023年4月30日在公司的2023年第一季度報告中披露。

上述行爲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一項,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董事長王建華先生、總經理楊宜方女士及董事會秘書董淑寶先生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上述行爲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內蒙古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上述人士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公司及上述人士應加強法律法規學習,提高公司規範運作水平,杜絕此類違規行爲再次發生,並於其收到該決定書30日內向內蒙古證監局提交書面報告。

根據本公司掌握的信息,上述事項對集團的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並無重大不利影響。公司將按照該決定書的要求,組織和督促相關人員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履行勤勉盡責義務,不斷提高規範運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並按時向內蒙古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