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能環境(603588.SH)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智通財經APP訊,高能環境(603588.SH)發佈公告,公司於2025年5月19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出具的《關於對北京高能時代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李衛國、凌錦明、吳秀姣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5〕78號)。
經查,公司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商譽減值計提依據不充分,未充分考慮合作洽談不確定性及經營策略轉變的影響,且盈利預測期後實現率較低。二是合併報表範圍不完整,導致2023年營業收入少計402.58萬元,佔當年營業收入的0.04%,淨利潤少計694.21萬元,佔當年淨利潤的1.37%。此外,存在關聯方交易信息披露不準確、商譽減值測試信息披露不規範、採購及存貨管理內部控制執行不到位等問題。
上述行爲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182號)第三條、第四條規定,李衛國作爲公司董事長、凌錦明作爲公司總經理、吳秀姣作爲公司時任財務負責人,對公司相關違規行爲負有主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