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瑞股份(300626.SZ)收到寧波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智通財經APP訊, 華瑞股份(300626.SZ)發佈公告,公司於2025年5月23日收到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寧波監管局(“寧波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華瑞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2025]8號)和《關於對孫瑞良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2025]9 號),相關內容如下:

其中,《8號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主要內容:經查,2016年10月18日,華瑞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原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孫瑞良給陳根輝出具《股份所有權權屬證明》,證明由孫瑞良爲陳根輝代持300萬股公司股份。2018年6月5日,公司完成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代持股份變動爲540萬股。截至2025年2月24日,尚餘180萬股由孫瑞良繼續代持。代持股份事項導致公司招股說明書及2017年上市至今的定期報告中相關持股信息披露不準確。

上述行爲違反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122號)第四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七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二條、第三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 號)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根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22號)第五十五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九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寧波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