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化股份:收到廣西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財聯社7月4日電,柳化股份(600423.SH)公告稱,公司收到廣西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和《關於對陸勝雲、黃吉忠採取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決定書指出,公司存在會計覈算不規範、未履行擬聘任董監高誠信檔案查詢義務等問題,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公司需在30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並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培訓,夯實財務覈算基礎,提升會計覈算和財務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陸勝雲和黃吉忠作爲相關責任人將被監管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