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前美國 香港「穩定幣條例」正式成為法例
香港《穩定幣條例》正式成爲法例。超車美國的《GENIUS 法案》。(路透)
香港政府於5月30日在憲報刊登「穩定幣條例」,這意味着「穩定幣條例」正式成爲法例,超車美國的「GENIUS 法案」。
穩定幣是一種與法幣(如美元、港元)或資產(如黃金)掛鉤的數位貨幣,其主要功能是爲波動劇烈的加密幣市場提供穩定的交易媒介與價值儲存工具。美國參議院力推「GENIUS 法案」目的是試圖打造區塊鏈版的美元結算系統。
證券時報報導,香港立法會已經在5月21日通過「穩定幣條例」草案,用以在香港設立「法幣穩定幣」 (掛鉤法定貨幣的穩定幣)發行人的發牌制度。該法例旨在推動金融創新的同時保持金融穩定,並標誌着香港在數位資產領域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穩定幣條例」實施後,任何人在香港發行法幣穩定幣,或在香港或以外發行宣稱錨定港元價值的法幣穩定幣,必須向香港金融管理專員申領牌照。相關人士須符合儲備資產管理及贖回等方面的規定,包括妥善分隔客戶資產、維持健全的穩定機制,以及須在合理條件下按面額處理穩定幣持有人的贖回要求。
相關人士亦須符合一系列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管理、披露規定及審計和適當人選等要求。
香港金融管理局強調,發牌制度將爲公衆及投資者提供更好保障。其中,條例只容許指定的持牌機構在香港銷售法幣穩定幣,而只有由持牌發行人所發行的法幣穩定幣方可銷售予零售投資者。此外,爲防範詐騙,只有關於持牌法幣穩定幣發行的廣告會被允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