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替蔡依林拍MV!名導性侵曖昧女「射在她頭髮」判決出爐

名導演謝宇恩2024年性侵曖昧女友人,遭判刑3年8月。(圖/謝宇恩IG)

曾爲天后蔡依林拍攝歌曲<戀我癖>MV的導演謝男,2017年後皆於上海發展,2024年返臺時,與曖昧對象小涼(化名)在旅遊行程中發生關係。後因謝拒絕交往,小涼不願再有親密接觸,未料熟睡時卻遭對方強上,並將體液噴射在其頭髮及背部,令她非常崩潰。經臺中地方法院審理,依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8月。

判決書指出,小涼和謝男互有好感,兩人2024年2月間相約臺中市區遊玩,並於汽車旅館內發生性行爲,小涼隔日詢問謝是否願意正式交往,謝以「在上海仍有一些男女關係還未處理」爲由拒絕,小涼因此情緒低落,刻意與其保持身體上的距離,並多次拒絕男方靠近及比較親密的行爲。

小涼告白當日的深夜近凌晨時段,謝男再次要求發生性行爲,她嚴正拒絕,男方亦應允,且因當時夜深,很難再找其他住處,她決定留宿旅館,兩人分睡在牀的兩側。時間來到早上約9時許,謝見小涼熟睡脫下其內褲,並壓上將生殖器放入,小涼驚醒大叫「我不要,我不是睡前纔有說我不要嗎」等,但謝動作反而越來越大力,她感到下體非常痛,大聲尖叫、拒絕,謝不顧其狀況持續進行性行爲,甚至最終將體液射在女方的頭髮及背部。

性行爲結束後,小涼氣得甩謝男巴掌,謝表示有事先離開,她縮在牀上一直思考要不要報警,「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心情很複雜,本來是我喜歡的人現在卻令我感到噁心。」她隨後傳訊息質問謝,謝用外送叫花道歉,但對於強制性行爲一事不願多談,只回「想不想我回去」、「你到底想不想我回去」、「不要再問我問題了行不行」等。

小涼想與謝男說清楚,又覺得自己一個人在旅館很可怕,於是等對方回來後出去吃飯,互動雖然正常,但也有起爭執。小涼坦言,「被侵害完後我很認真思考是否要報警、驗傷,但我真的非常害怕,也覺得很噁心,那真的很恐怖,我也在想這件事在約會內發生,有沒有人會相信我、走司法程序會有多痛苦,所以我纔沒有立刻去報警。」

對此,謝男出庭時坦承有發生性行爲,惟矢口否認有何強制性交犯行;辯護人則辯稱,兩人不是首次進行性行爲,原就有曖昧關係,本案存有小涼因被拒絕確認關係而報復的可能。

法院認爲,小涼就案發前見面過程、案發當日對謝男的態度轉變、明確拒絕的原委、侵害過程及後續反應等證述,清楚詳盡並無刻意誇大,偵訊及審判中先後證述情節互核相符,且沒有誣陷謝的動機。謝審理中始終否認犯行,並未取得小涼的諒解及和解,依犯強制性交罪,判其有期徒刑3年8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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