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幫蔡依林、彭于晏拍片!國際級導演性侵女友人 一審判3年8月

▲國際級導演謝宇恩遭控強制性交,臺中地院今判處3年8月刑期。(圖/翻攝謝宇恩IG)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曾替天后蔡依林拍攝歌曲<戀我癖>MV的導演謝宇恩,被一名女性友人控訴強制性交,謝還因涉嫌重大,遭地院裁定限制出境,謝以自己工作在中國爲由抗告,仍遭駁回。臺中地院今早10點宣判,依強制性交罪處3年8月刑期。

翻開謝宇恩個人網站、IG,可見有多個國際型品牌、高檔名牌與他合作拍攝形象影片,包含Burberry、FENDI等,或是運動品牌NIKE、愛迪達等。甚至天后蔡依林歌曲<戀我癖>MV導演也是他,彭于晏代言牛仔褲品牌LEE代言人的形象影片,也是由謝宇恩操刀,香港潮流雜誌甚至以國際級導演、藝術家稱呼謝。

不過,謝宇恩先前與一名女子交好,女子詢問是否要交往,謝以自己是開放性關係爲由拒絕,結果謝卻又對女子求歡,還趁女子熟睡時強壓性侵,被女子報警提告,遭到檢方起訴。

臺中地院在6月24日辯結,法院認定謝宇恩有逃亡之虞,當庭諭知限制出境、出海,時間直到明年2月23日爲止。

謝宇恩不服抗告,認爲自己沒有他國國籍,只是近年工作常去中國上海,但是在上海沒有房產,也常常返家探親,生活重心都在國內。謝宇恩指出,自己是一般藝術工作者,不是像臺商有豐足資本可以在國外生活,無潛逃能力,且案件自從去年2月、告訴人報警開始,自己都積極配合調查、審理,一直也沒被羈押或是限制出境,不懂爲何突然被認定有逃亡之虞。

臺中高分院仍認爲,謝宇恩主要生活領域都在中國,具備長期旅居海外謀生能力,依照人性趨吉避凶,非無逃亡之虞,且限制出境相較羈押,已屬輕微,駁回抗告。

臺中地院審理時,謝宇恩否認犯行,今日仍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8月刑期,全案尚未確定,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