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宗珍專長憲法 法界:凸顯誰有理
五位大法官判決憲法訴訟法違憲引發爭議,法界人士指出,包括主筆的大法官呂太郎在內,五位判違憲的大法官都不是公法專才背景,反而堅持該判決無效的三位大法官中,蔡宗珍與楊惠欽都是公法、行政法背景,更能凸顯哪一方論述有理。
主張憲訴法違憲的五位大法官中,呂太郎當過檢察官、法官、司法院人事處長、秘書長,但圈內人對他稱讚的專長是民事訴訟法,他所撰寫的民事訴訟法教科書,是不少法律系學生研讀的教材;代理司法院長的謝銘洋則是智慧財產權專家,在臺大授課與出版的教科書都是以此爲主題;陳忠五同樣是以民法爲主的專家背景;至於來自最高法院的蔡彩貞與律師出身的尤伯祥,過去都是處理刑事案件爲主,主要專才並非被法學界認爲接近憲法的行政法或公法。
至於三位堅持司法權的行使也要堅守憲法法治國原則的大法官,其中蔡宗珍與楊惠欽,過去就是國內知名的公法學者與曾多年負責行政審判的法官,尤其是在德國慕尼黑取得法學博士的蔡宗珍,長期以來專攻公法,博士論文也是探討憲法在國家的規範作用,在臺大法學院授課內容也是憲法行政法。馬政府時期的反服貿運動中,她也曾主張如果行政部門實施就是違憲。在現有大法官中,蔡宗珍是唯一的公法學者背景出身。
另一位與公法相關的是曾任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院長的楊惠欽,她擔任過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處理都是行政法案件,也就是政府與人民間的訴訟官司。
法界人士分析,蔡宗珍與楊惠欽的法律背景專長,明顯強過寫出違憲判決的五位專長在民法與刑法的大法官,誰有理應很容易看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