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大法官湯德宗指7名大法官未遞補 憲法法庭審查庭「不受理」
湯德宗卸任大法官時致詞。(中時資料照片/林偉信攝)
2011年從中央研究院退休並擔任司法院大法官的湯德宗,2019年卸任大法官,但他因爲年金改革案提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後,聲請裁判憲法審查,但呂太郎等3大法官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湯提抗告主張,7名大法官未能及時遞補,未達法定出席人數,不能行使包含以審查庭作成不受理決議之各項職權,但遭尤伯祥等3大法官一致決不受理。
湯德宗提抗告主張,憲法法庭審查庭一致決所爲不受理決議,應以憲法法庭整體得以合法組成爲前提,始能合法行使職權,但憲法法庭2024年11月1日7名大法官卸任以來,新任大法官未能及時遞補,意即未達法定出席人數,併合法組成憲法法庭,行使包含以審查庭作成不受理決議之各項職權。
湯認爲,憲法法庭先前不受理他的釋憲案顯屬非法裁定,侵害憲法保障聲請人之訴訟權,應予廢棄,俟新任大法官就任,於憲法法庭達法定評議人數時,再重爲裁判憲法審查。
憲法法庭第三審查庭審判長楊惠欽、陳忠五及尤伯祥大法官認爲,按對於憲法法庭及審查庭之裁判,不得聲明不服,對憲法法庭或審查庭之裁判聲明不服,審查庭得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湯德宗原本是中央研究院聘任人員,2011年10月1日退休生效,並於同日起就任司法院大法官,年金改革後,他經中研院覈定退休薪級爲770薪點,退休金種類爲月退休,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年資分別爲12年、16年,合計28年,重新計算並審定他每月退休所得。
湯提起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中研院處分重新計算並審定者,是因他就任司法院大法官之前,是中研院退休人員,依退撫新制實施後覈定年資及退休金給與,這與他退休後因再任司法院大法官,基於大法官職位之任期保障所取得之法律上地位屬二事。
合議庭主張,湯主張中研院的處分不真正溯及適用2018年7月1日施行之退撫條例,大幅削減他已取得之月退休金,違背憲法設大法官任期保障之意旨,牴觸憲法上信賴保護原則,沒有理由,判決駁回,湯提上訴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聲請裁判憲法審查遭不受理。